消防气体充装流程
1气瓶接收登记
1.接收用户送检气瓶时,查对气瓶数量、充装介质种类等。
2.查对气瓶漆色、字样与所装介质的要求是否一致,气瓶不得改装介质。
3.查对瓶阀型号与气瓶漆色所表示介质的性质是否相符,不相符时必须问明原因
4.查清气瓶缺少或损坏的瓶帽、防震圈、瓶阀及其它附件数量。
5.发现提前送检的钢瓶,必须问清提前送检的原因,如属误送的,应退还总公司;属于重上漆色、修损瓶阀或维修的,则与待检气瓶分开存放;属于受严重损伤、腐蚀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的,则要问清原因、部位,并作出标记列入重点检验内容。
6.用电动钢丝刷逐只除去气瓶制造钢印和检验钢印上的油漆,根据QTD04《记录和报告编号方法》给予每只气瓶检验编号,检查、核对气瓶基本原始数据并将其登记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原始记录”上。填写时,栏目内不得留有空白(以下填写“无缝气瓶定期检验原始记录”的栏目均不得留有空白),栏目所指定内容没有的填写“未注”,有相应栏目内容但钢印不清的填写“不清”。注:“气瓶编号“为气瓶产权单位的产权编号:“上次代号”为上次检验单位代号;“上次日期“为上次检验日期;“制造单位“可填写制造单位代号。
7.对以下几种气瓶,登记“无缝气瓶定期检验原始记录”后由技术(质量)负责人确认,并在“评定结论“栏目中填写报废。气瓶按报废瓶处理。
8.未经国家质检总局或原劳动部门许可的厂商制造的的气瓶。
9.制造标志不符合GB5099《钢质无缝气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气瓶。
10.制造标志模糊不清或关键项目不全而又无据可查的气瓶。关键项目有制造厂名称或代号、设计壁厚、原始瓶重、原始容积、公称工作压力和出厂日期等。
1.先关闭气体灭火系统的启动电源和气动电源
2.拆除每个区的驱动管路和驱动瓶,解除施工过程中误喷的危险;
3.按顺序自上而下,先拆除每个瓶组的高压金属软管再拆除钢瓶的外面包箍,并做好标记;
4.在钢瓶的外面包上柔性防碰材料对钢瓶进行保护防止运输过程中碰撞并发出声音。
3气瓶泄压及剩余气体处理
1.确认瓶内气体的种类。
2.确定瓶内气体为可燃气体后,待检气瓶必须经过置换达到要求后达到才能进行下一步检验检测工作。
3.可燃气体气瓶接收登记以后,先把待检气瓶在室外通过汇流装置集中进行放空,使瓶内压力与大气压保持一致,再用氮气对连接在汇流排上的气瓶进行置换。置换结束后,测定瓶内气体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4.确定待检气瓶内介质为不可燃介质后,在室外将剩余气体排空。排放剩余气时,操作者立于瓶阀排气嘴的侧面,不准站在排气嘴的对面或背面,面部也不准与瓶阀顶端相对,开启瓶阀要缓慢且不宜开启过大。
5排放氧气瓶的剩余气体前,必须事先检查瓶阀及其周围不得沾有油脂。操作人员的双手、手套、衣服及所用工具等都不得沾染油脂。
6.对于瓶内介质不明、瓶阀无法开启的气瓶,另行存放并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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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气启动瓶充装操作
1.充装前的准备
1.1确认泵、气化器、充装卡具、阀门、管道系统完好,压力表、称重衡器指示正常、灵敏可靠。
1.2待充气瓶经充装前检查,符合充装规范要求。
1.3确认气瓶公称工作压力、介质、重量、容积等关键数据无误。
14用正确的方法排净待充气瓶内的余气。
2.充装
2.1用卡具连接好待充气瓶,打开瓶阀。
2.2打开泵进液阀、预冷阀和回气阀,对泵进行预令,当预冷阀出口管余气排净出现满管液体时,启动泵。
2.3逐渐关闭预冷阀,打开泵出口阀(泵出现有节奏的敲击声,否则应重新新令)进行充装作业。
2.4充装中应监视压力表指示值变化和随之观察称重衡器,当压力突然升高应停止充装并泄压,待排除故障再充装。
2.5达到充装重量应及时关阀卸瓶(导入下只气瓶充装)。
2.6卸下充装卡具时,充装人员应站在瓶阀出口的侧面,并检查瓶阀、瓶体有无泄漏。
2.7充装后的气瓶用另一台称重衡器进行重量复核,超重充装应予以处理,否则不得出厂。
2.8充装完毕应认真填写充装记录,签名备查。
2.9充装合格的气瓶粘贴充装标签和警示标签。
2.100充装结束,应关闭泵的进液阀、回气阀,打开预冷阀排液泄压,并停止泵的运行。确认预冷阀出口管无液体和气体时,关闭预冷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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