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中,丁字形疏散走道图示(5.5.17图示2)有误,本人曾在2019年2月20日解析错误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2019年5月,《建规》5.5.17图示2正式修正,本文为修正版本的解读及应用,同时指出了修正版本的瑕疵!
本文尤其指出,丁字形疏散走道的疏散方案,必须同时配套合理的疏散指示系统和排烟系统,文末附方案示例。
第一章 修正图示及瑕疵
一、修正后的图示:
二、修正后的图示,基本解决了原图示错误,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第(3)项中疏忽了“高层医疗建筑病房部分”,容易引发误会,对规范不太了解的人可能会将其归入第(2)项(原则性错误)。
2、本图示是对丁字形走道疏散要求的适当从宽,适应高层医疗、教学建筑,却排除了单、多层医疗、教学建筑,单、多层的风险比对应功能的高层低,感觉不妥!
3、序号分类也有些问题,其中(2)、(3)宜合并为第(2)点,只有这样,才能与主题的“两点要求”相对应。
第二章 图示解读
一、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单、多层医疗建筑,单、多层教学建筑以外的建筑,当a<b且a<c时,可依以下规则确定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1、高层医疗建筑其他部分,高层教学建筑,高层旅馆、展览建筑:2a+b≤30m。
2、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其他建筑:2a+b≤40m,或2a+c≤40m(2a+b≤50m,或2a+c≤50m)
二、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单、多层医疗建筑,单、多层教学建筑,以及未包括在上述第一项范围内的建筑,应按《建规》5.5.17袋形走道处理,即a+b或a+c不应超过5.5.17袋形走道的距离要求。
三、以上疏散处置要求,必须配套合理的消防设施,尤其是需要配套对应的疏散指示系统才能成立。
第三章 配套消防设施要求
一、丁字形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设置要求:
丁字形疏散走道的疏散指示标志设置,应与对应的疏散路径相对应,丁字形路口需增设指示标志,指向b或c较短的方向:
二、丁字形疏散走道的排烟口设置要求:
对于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丁字形疏散走道,排烟口的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排烟口与附近安全出口相邻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如图所示,丁字形路口的排烟口,应设置在b或c较长的一侧,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
注:请关注文末留言,及时掌握变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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