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具 联系热线 李总:13711353119  周总:13710788484
首页 > 新闻资讯 >产品知识 > 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

时间:2019-08-31  浏览量:1024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接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

公告〔2019〕13号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海关总署职能配置的相关规定,现就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海关总署负责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进口产品的验证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和海关总署建立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证明性文件等信息的联网核查、通报和协作机制。

  二、在2019年3月31日以前,继续由各地海关依据机构改革前的工作职能核发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三、自2019年4月1日起,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接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工作。

  四、相关申报单位继续使用“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http://cccmb.cnca.cn)提交有关资料,相关申报和管理要求不变。

  五、对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范围且符合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条件的进口货物,申报单位应在办理报关前取得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六、海关在验证工作中发现实际进口货物与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证明性文件不一致,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

2019年3月13日

上一篇: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的申报要求!
气宇消防

扫一扫·免费设计·咨询

华体会com 电话:020-31145279 传真:020-31145279
网址:m.sista6.com 企业QQ:2951282212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万达广场B4栋2901-2902 / 2926-2967
工厂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农业公司路13号(气宇消防)
服务热线:13710788484(周总)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1-8090-088
周一至周五9:00-18:00

技术支持:搜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