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简称《国办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简称《两办通知》)。
认真学习两份文件后,曹刚律师认为,中央统一部署的机构改革不断深入,消防改革也已经进入优化行政职能阶段,最先涉及的便是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等行政许可制度的改革。曹刚律师作以下七方面解读:
1、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由公安部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未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不承担此项职责。具体依据:《两办通知》中第三项内容,明确提出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涉及消防部队相关人员编制的划转待转隶后另行核定。”
2、消防设计审核纳入施工图联审。按照《国办通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目标是,“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国家推动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纳入施工图联审,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消防审批不再单独运行已成必然。
3、原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将进行修改,并于2018年年底完成。具体依据:《国办通知》明确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要牵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会同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部等有关部门,在2018年底前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修订工作,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
4、同步修改的还包括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诸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等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可能会最先纳入修改范围。依据和理由同第3。
5、原消防部队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人员,可以理解为“消防部队相关人员”,将不再保留在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两办通知》,这些相关人员编制待转隶后,将划转至住建部门。
6、坊间流传消防验收许可仍由应急管理部门行使的说法,理由和依据都不够充分。从优化行政效能的角度,消防验收与消防设计审核同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分别由两个行政机关行使,降低行政效率,增加行政成本,与审批制度改革的大前提不一致。
7、消防设施检测、消防产品管理、消防中介机构以及消防工程师等,因为与消防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密切相关,所示,未来亦有可能做出调整。具体还有待消防改革的逐步深入,才会显露端倪。
同广大消防人一样,曹刚律师有热爱消防事业的初心。以上见解不是官宣,难免存在偏差,请各位批判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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