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该通知含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共18条。其中,核心内容的主要任务部分包含12项“干货”。现就几个特受关注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形势剖析,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问题。
《意见》明确,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技术服务不再作为消防审批的前置条件,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形势剖析:
资质许可制度取消后,并非意味着“零门槛准入”。理由是《意见》明确“消防部门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可以预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将在符合明确的从业条件的前提下直接获得服务资质而不再进行专门的资质许可,其服务标准也将得到明确。这样,争夺消防专业技术人才将更加激烈。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技术服务不再作为消防审批的前置条件,是不是意味着“蛋糕”没有了呢?个人理解,由于涉及人命关天的消防安全问题,不作为消防审批的前置条件不等于不需要技术服务的存在,而是将其从以往的审批前置中拿出来,放到事中事后去监管。所以,市场还是一样的,甚至会有更大的“蛋糕”。
二、关于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意见》规定,消防部门制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提供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公众聚集场所在取得营业执照或依法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后,通过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当面提交申请,向消防部门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
形势剖析:
此举目的在于通过最大限度地“放”,给市场主体最大的准入自由权。有人担心一些企业主可能会无视安全而随意承诺,事实上,这种担心必将因“消防部门应及时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抽查“而得到消除。因为,一旦”发现未作出承诺或承诺失实的,应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营业并依法依规从重处罚”。显然,除了消防部门的主动查,还有举报投诉的被动查,这样,想瞒天过海、浑水摸鱼的企业将在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管下无处藏身。乱承诺,代价很大,必须小心。从某种意义上看,此举表面上取消了行政许可,而实质上是变他律为自律,结果是严格程度未降反升。
三、关于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
《意见》明确,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应急管理部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水带、喷水灭火产品、消防车、灭火剂、建筑耐火构件、泡沫灭火设备产品、消防装备产品、火灾防护产品、消防给水设备产品、气体灭火设备产品、干粉灭火设备产品、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消防通信产品等13类消防产品调整出目录,改为自愿性认证,仅保留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
形势剖析:
会不会一放就乱?个人认为,应有这个忧虑,但不会那么严重。就市场现状而言,上述被移出名录的13类产品目前市场相对稳定且较为成熟。新进入市场的企业如果不自愿认证,在竞争说服力上恐怕难以撼动老牌企业,其产品很难打入市场。有人说图便宜买假货,那当然行不通。因为,“市场监管、消防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对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坚决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拿人命开玩笑,哪个老板有这个胆儿呢?
由于公共场所、住宅使用的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避难逃生产品目前市场鱼龙混杂、产品五花八门、生产难度相对较低,所以进入门槛实行强制认证,这是有道理的。将来市场发展成熟了,也不排除取消强制认证的可能。
四、关于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问题。
《意见》指出,加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抽查范围、抽查事项和抽查细则,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形势剖析:
有人说,过去查得那么勤、那么猛,隐患问题还层出不穷呢,如今实行“双随机”,会不会加大火灾风险?要相信决策者的智慧!除了“双随机”,还有“针对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和领域,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纳入信用记录;对隐患突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建立消防举报投诉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接到消防举报投诉要及时核查并反馈。”瞧见了没,“双随机”后边还有好多的组合拳,隐患将无处遁形。企业主再稀里马虎的,不仅挨查挨罚,还有信用记录的利剑可能会落到头上啊!
五、关于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
《意见》明确,逐起组织调查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依法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相关责任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内直至终身行业禁入等处罚,对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严格追究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警示教育。
形势剖析:
中央文件专门把火灾事故倒查追责作为独立的一条重点提出来,足见中央对事故问责的坚定决心。加上此前已经出台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办法》,可以预料,以后的事故调查将是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大调查”。火灾调查在消防管理中“刀把子”“枪杆子”和“核武器”的作用将凸显,火灾调查机构编制将吸纳部分原建审、验收、法制等人员,大调查、深调查的格局将迅速形成,火灾调查将成为消防工作树立专业权威的排头兵,火灾调查被边缘化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了。
当然,这同时给火灾调查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火灾调查人才短缺的问题在短时间内会比较突出,集中表现在办案效率低下、办案质量不高等方面,“请专家现象”或将更加流行。
总之,这次改革是大改革中非常关键的一笔,“化学反应”终于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这个改革,消防管理表面上是后退一步,但这一步很关键,因为它把市场主体一下子给推到前台上来了。以前是“我要管你”,现在是“你要我管”,所以,咨询代理类消防中介服务或迎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由于是“先立后破”,所以,《消防法》将加快“大修”进程,这应该是必然的了。
好了,略作分析,仅供参考。若有不当,接受批评。
作者简介:
禅茶诗书,河北围场人,火调高工。1998年地方大学毕业入消,本科建筑工程,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工程硕士学位,曾在武警学院教学。现为中国消防协会火灾调查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消防协会电气防火专业委员会委员,省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省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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