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一种以二氧化碳为灭火介质的气体灭火系统。二氧化碳对燃烧有良好的窒息和冷却作用。根据灭火剂储存压力,可分为高压系统(灭火剂室温储存)和低压系统(灭火剂储存在-20℃-18℃)。
按应用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灭火系统。
适用范围。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用于气体火灾、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熔化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棉毛、植物纸等固体深火灾、电气火灾。
该系统不得用于扑灭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火灾、活性金属火灾、金属氢化物火灾。
二氧化碳全淹灭火系统不应用于经常停留的地方。
设计要求。
1.全淹灭火系统设计。
(1)二氧化碳全淹灭火系统的设计浓度不得小于灭火浓度的1.7倍,也不得小于34%。
(2)当灭火系统防护区内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可燃物时,防护区的二氧化碳设计浓度应为可燃物中最大的二氧化碳设计浓度。
(3)当全淹灭火系统防护区环境温度超过100℃时,二氧化碳的设计用量应在设计规范计算值的基础上每5℃增加2%。
(4)当全淹灭火系统保护区环境温度低于-20℃时,在设计规范计算值的基础上,二氧化碳的设计用量应每降低1℃增加2%。
(5)全淹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的喷洒时间不得大于1min。扑灭固体深火时,喷洒时间不得大于7min,二氧化碳浓度应在前2min内达到30%。
(6)全淹灭火系统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并设置在外墙上,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当防护区设置防爆泄压孔时,不能单独设置泄压口。
2.灭火系统设计的局部应用。
(1)当地灭火系统的设计可采用面积法或体积法。当保护对象的火灾部分为相对直的表面时,应采用面积法;当火灾对象为不规则物体时,应采用体积法。
(2)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的二氧化碳喷射时间不得小于0.5min。对于燃烧温度低于沸点温度的液体和可熔固体的火灾,二氧化碳的喷射时间不得小于1.5min。
3.其他。
(1)组合分配系统的二氧化碳储存量不得小于所需储存量最大的保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储存量。
(2)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个或5个以上的保护区或保护对象或48小时内无法恢复时,二氧化碳应有备用量,备用量不得小于系统设计的存储量。
(3)对于高压系统和单独设置备用存储容器的低压系统,备用存储容器应与系统管网连接,并可切换到主存储容器。
系统组件。
1.储存装置应具有灭火剂泄漏检测功能。当储存容器中装载的二氧化碳损失达到初始装载量的10%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及时补充。
2.存储装置应设置在一个特殊的存储容器室内。局部灭火系统的存储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专用存储容器室应设置机械排气装置,排气口距存储容器室地面高度不大于0.5m,排气口应直接通向室外。
3.在组合分配系统中,每个保护区或保护对象应设置选择阀。选择阀上应设置标有保护区的铭牌。选择阀可采用电动、气动或机械应急操作模式。
4.系统启动时,应在二氧化碳储存容器的容器阀移动前或同时打开选择阀。
5.安全阀通常位于储存容器的容器阀和组合分配系统中的集流管部分。
控制要求。
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采用三种启动方式: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当局部灭火系统用于经常有人的保护场所时,不能设置自动控制。
2.使用火灾探测器时,应在收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启动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根据疏散要求,启动应延迟,但延迟时间不得超过30s。
3.手动操作装置应位于防护区外操作方便的地方,系统启动的所有操作应能够在一个地方完成。灭火系统的局部手动操作装置应位于保护对象附近。
4.对于全淹灭火系统保护的保护区,应在入口处设置手动自动转换控制装置;有人工作时,应手动控制。
5.低压系统制冷装置的供电应采用消防电源,制冷装置应自动控制,并应设置手动操作装置。
6.火灾报警控制器上应显示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动作信号和相关报警信号、工作状态和控制状态。
扫一扫·免费设计·咨询
华体会com
电话:020-31145279 传真:020-31145279
网址:m.sista6.com 企业QQ:2951282212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万达广场B4栋2901-2902 / 2926-2967
工厂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农业公司路13号(气宇消防)
服务热线:13710788484(周总)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1-8090-088
周一至周五9:00-18:00
技术支持:搜浪网络